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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1年上半年石家庄自考考试注意事项

    2020-11-04 14:33:50   来源:河北自考网    点击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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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【导读】很多考生想要参加河北石家庄自考考试,但是大家对参加自考需要注意的事项有点不太了解,为了帮助大家了解自考,河北自考网为大家整理了以下资料,希望对大家有用。

    2021年上半年石家庄自考考试注意事项

      2021年上半年石家庄自考考试注意事项

      1.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《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》。

      2.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:

     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、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,或有志于从事监狱、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。

     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(含铁路、交通、林业、民航公安民警)、武装警察。

     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,报考上述专业导致不良后果的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
      3.冶金工程(专科)、人力资源管理(专科)、机车车辆(专科)、城镇经济与管理(专科)、采购与供应管理(独立本科段)、销售管理(独立本科段)、汉语言文学教育(独立本科段)、英语教育(独立本科段)专业已公布停考,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不再接受新生(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)报考,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。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,以免影响毕业。详见自考信息系统“最新通知公告”。

      4.公共关系(独立本科段)、美术教育(独立本科段)和历史教育(独立本科段)专业已公布停考,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不再接受新生(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)报考,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。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,以免影响毕业。详见自考信息系统“最新通知公告”。

      5. 从2021年上半年实践性环节课程报名开始,人力资源管理(独立本科段)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,行政管理(专科)和行政管理学(独立本科段)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。详见自考信息系统“最新通知公告”。

      以上是关于2021年上半年石家庄自考考试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,考生如果想获取更多关于河北自考的相关资讯,如成人自考报名时间、考试时间、报名报考、备考知识、相关新闻等,敬请关注河北自考网。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河北自考网考生交流群,将第一时间发布河北自考政策、解读、试题、相关新闻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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